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8-28 12:01:39 文章来源: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糊口中,稍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以为并没有多大的题目,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稍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分入行处理的,那么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一,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怎么办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分联系核实情况,如属实,应当真对待,按通知要求到交警部分接受调查处理.
1,检修,鉴定应当在二旬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旬日.
检修,鉴定周期超过期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2,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修,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修,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旬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划定处理.
3,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旬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与当事人商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进调解记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定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哀求变更调解时间.
5,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修,鉴定职员需要归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需要归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决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经由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入行检修,鉴定的,应当在检修,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哀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